警察,是一种神圣而光荣的职业,他们是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卫士。警察的种类有很多驰盈配资,比如负责破案侦查、抓捕罪犯的叫刑警,协调交通和管理车辆的叫交警,进行居民户籍管理的叫户籍警,除此之外还有特警、法警、狱警等等。
还有一种特殊的警种——经济警察,虽然现在已经消失,但却在新中国的发展进程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。
经警在中国人民银行即墨县支行门口合影
我国经济警察全称为中国人民经济警察,简称“经警”,其最早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,主要负责重要的大型厂矿企业、物资仓库、金融机构、重要的科研单位等内部安全保卫工作,防止各种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和盗窃、火灾、爆炸等治安灾害事故发生,确保重要目标和厂矿企业的安全,是大型、重要企业事业单位的一支武装守卫力量,一般隶属于企事业单位的公安处、保卫处、公安科、保卫科。
新中国成立后不久,我国进入了战后重建、恢复生产、发展经济的阶段。由于工业化建设的开展,许多重要项目需要大量的钢铁、石油、煤炭等各种资源驰盈配资,在这样的大环境下,一系列的大型厂矿和企业陆续建立。
展开剩余62%最初,凡属重要的厂矿企业,都由人民解放军派兵驻守。1953年5月11日,中央军委和政务院作出了《关于财经警卫武装领导问题的决定》,把部分厂矿企业的守卫由人民解放军改为人民经济警察。
于是,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建立了人民经济警察体制,它的建立标志着经济警察的产生。各个金融机构、重要厂区和矿区,在自建、自养和自用的原则上,组建了各自的经济警察队伍。到1955年,经济警察已发展到11万人,在保卫厂矿企业的安全上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。
在50年代的时候,经警制服与人民解放军相差无几,最大的区别是胸章的文字,一个是“中国人民经济警察”,一个则是“中国人民解放军”。这也间接说明了经警与人民解放军的“血缘关系”。
广东经济警察布标 20世纪50年代
广东大观博物馆藏
布标背面印有“公安部广东公安局经济警察分局开¨”的印章,下面显示的时间虽不清晰,但应该是处于20世纪50年代,是当时广东地区组建经济警察队伍的重要物证。
然而,经济警察是各厂矿企业自建、自养和自用的,在制度管理、个人思想、组织纪律等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。经过长时间酝酿,反复研究,1965年6月,公安部提出《关于改进经济民警领导体制》的请示,次年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取消“经济民警”的番号,把经济警察整编为公安部队。直到1981年,经济警察在重要的大型厂矿企业、物资仓库、金融机构、重要的科研单位等部门逐步重建,在90年代,全国有经警73万。
在过去驰盈配资,经济警察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。但随着《人民警察法》实施,国务院2002年11月下文停止经济警察队伍的新建审批,经济民警不再作为一个警种存在,经济警察这支特殊的警种,也在历史长河中消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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